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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高校:
经研究决定,中国纺织大学、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、华东师范大学、上海财经大学、上海第二医科大学、上海水产大学、上海理工大学、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试点学校。中国纺织大学和上海海关专科学校将于6月份接受评估,其他6所高校在下半年内接受评估。
本市高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评估,是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走上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轨道的重要举措。各校应认真落实原国家教委、国家语委《关于加强高等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几点意见》(教高[1995]11号)的要求,落实具体部门,积极开展工作,做好各项准备,使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到较高水准,为全社会作出表率。
特此通知
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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