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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本市开展“华东六省一市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

及语言文字规范知识网络竞赛”的通知

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、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本市开展“华东六省一市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及语言文字规范知识网络竞赛”的通知

各委办局、集团公司法宣办,各区县法宣办、教育局、语委,各高校语委:

  为纪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(以下简称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)颁布施行三周年,华东六省一市法宣办(普法办、依法治省办)、语委决定于2004年1月,在“东方法治网”的百万网民法律知识月月赛中,联合举办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及语言文字规范知识专题比赛,以进一步宣传该法的精神和内容,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基础知识,逐步提高全社会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比赛时间:2004年1月1日至31日。
  
  二、参赛方式:
  (一)比赛以网络答题的形式进行。参赛者可登录东方法治网、中国语言文字网、以及上海语言文字网,进入华东六省一市“上海电信杯”百万网民法律知识月月赛专栏,注册有关个人信息后,即可参加网络答题。

  (二)赛题全部为标准化的单项选择题,题目总量为200道。参赛者答完全部赛题后,计算机处理系统将自动进行评分,并记录参赛者的个人资料和答题情况。命题范围包括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的基本内容以及语言文字规范基础知识,可登录中国语言文字网和上海语言文字网查询相关的资料。

  三、评奖方式:
  根据答题的准确率和答题时间先后,计算机处理系统将筛选出前1600名入围选手。我们将在入围选手中进行抽奖。比赛设下列奖项:
一等奖8名,奖励价值1000元人民币的奖品及获奖证书;
优胜奖40名,奖励价值300元人民币的奖品及获奖证书;
鼓励奖160名,奖励价值150元奖品以及获奖证书。
奖品由安徽、福建、江苏、江西、山东、上海和浙江六省一市语委,以及上海电信公司共同提供。

  四、关于本市开展这项比赛的组织工作要求:
  (一)各委办局、集团公司以及各区县法宣办要对此次比赛予以高度重视,将其纳入日常法宣工作的重要内容,认真组织、广泛发动本部门、本地区各类人员积极参赛。各部门、区县的参赛情况将作为2004年法宣工作的重要考评指标。
  (二)各区县教育局、语委以及本市各高校语委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,进一步深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,进一步提高本市社会对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的知晓率以及守法的自觉性,为迎接明年3月教育部、国家语委对上海的语言文字工作综合评估,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,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。特别是要组织动员广大教师、学生以及社区的干部群众积极参赛,并为他们创造条件,提供培训和咨询。各区县教育局、语委要指导、督促所辖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做好比赛的发动工作;各高校尤其要组织好寒假留校学生参赛的组织工作。
  (三)市法宣办、市语委办将根据各部门、区县、高校的参赛情况,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优秀组织奖30名,其中委办局(包括集团公司)、区县、高校各10名。
特此通知。

  附件:“华东六省一市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及语言文字规范知识网络竞赛”参赛须知

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
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

附件:

华东六省一市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及语言文字
规范知识网络竞赛参赛须知

  一、东方法治网月月赛情况介绍
  华东六省一市“东方法治”网于2003年12月7日正式开通,该网站由华东六省一市的依法治省(普法、法宣)办联合主办。开通伊始,该网站推出了“上海电信杯”百万网民法律知识月月赛,每月均选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主题,围绕该主题以网络法律知识有奖竞赛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。

  2004年1月的月月赛是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专题竞赛。在上海地区,比赛由上海市法宣办和上海市语委牵头组织,以网络知识竞赛方式开展关于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的宣传教育。

  二、参赛的有关网址

  1、东方法治网:http://www.east124.com
  2、中国语言文字网:http://www.china-language.gov.cn
  3、上海语言文字网:http://www.shyywz.com

  三、参赛者个人资料的登记注册,必须完整准确
  1、作为领奖凭证,身份证号码务必真实、准确;
  2、“所在单位”必须填写完整,且使用单位全称;
  3、学生的“所在单位”即就读学校,高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请同时注明学校所属的区县;暂无身份证的小学生,身份证号码一栏里根据所在省市、区县、出生年月日等自行编写18位数字即可(上海地区开头号码统一为310);
  4、社区(街道、居委)干部群众请注明所属的区县。

2003-12-31